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安排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和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为:
报考专业 |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 ||
英语(>=) | 专业课(>=) | 总分(>=) |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 50 | 55 | 170 |
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专项) | 50 | 55 | 170 |
化学(一级学科) | 40 | 60 | 165 |
中国古代文学 | 45 | 45 | 150 |
复试报到时间为5月13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复试安排参见附件要求。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我办不另行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