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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动态览次数:99

    1. 我校考点考场安排将于12月20日公布,请考生登陆我校研招网(http://www.yz.gxnu.edu.cn/html/art497.htm)查询考点、考场等相关信息。

    2.我校考点设置了育才校区、雁山校区两个分考区安排考试,考生须明确本人在我校考点的指定分考区、考场安排,建议提前了解考区、考场所在位置,做好备考准备。(交通参考: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到雁山校区的公交示意图:http://www.mapbar.com/search/#city=%E6%A1%82%E6%9E%97%E5%B8%82&keyword=98&ac=line&wf=bs)。

    3.本考点已为每个考生配置了常规文具(2B铅笔、签字笔、橡皮擦、直尺、小刀、胶水),教室设有电子挂钟,考生只准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考试用具,严禁携带其他非考试物品(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4.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考试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由执法机关依照《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其他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执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6.考场实行视频监控录像,考生应诚信考试并自觉服从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7.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中的个人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不符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否则按作弊处理。

    8.考生入场后查对座位无误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开考后发现考生坐错座位并已在他人答题卡上作答的,按违纪处理。

    9.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1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

    11.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夹带、旁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所有考生立即停笔,待监考员收卷完毕清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的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3. 我校考点工作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