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2021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学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广西师范大学等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学费收费标准的函》(桂发改收费函[2021]778号),现对我校2021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的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均为:14950元/学年.生。
其他专业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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