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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陆松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动态览次数:10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桂教办〔2021〕680号),2022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属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一、培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二、招生原则

  “骨干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人(广西招4人、四川招4人、云南招4人),招生专业与一般统考招生专业完全相同,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1〕1号))和《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与考试

  1.报考资格确认。考生须持《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或网上确认),并领取网报校验码。具体办法见各省市办理流程请关注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门网站通知或公告。

  2.网报及现场确认。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才算网报成功,未在规定时间(10月5日至25日)内完成网上交费的,逾期不接受补交,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请大家关注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并及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工作。

  3.考生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和已盖章《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于2021年11月22日之前寄(送)至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编:541004)。

  4.考试。考试方式和时间与全国统考一致,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各培养单位具体报名和初试成绩情况、各学科特点和要求,确定具体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硕士统考考生相同。

  2.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进入该计划复试,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的其它计划复试。

  3.我校安排的复试时间为2022年3月底至4月中。

  七、录取

  1.“骨干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骨干计划”与研究生招生普通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不同类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我校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四川、云南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毕业生)与生源省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4.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可自主选择是否迁入;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按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直接转入我校。

  5.2022年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6.“骨干计划”与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享受相同的奖助体系。

  八、就业管理

  1.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九、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查看《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向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国家招生考试政策、存在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会同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管理部门政策为准。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及时查询(网址:http://www.yz.gxnu.edu.cn/),校研招办咨询电话: 0773-5838221(兼传真)、0773-5833630。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