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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24级研究生入学指南
发布人:王志勇  发布时间:2024-06-19   浏动态览次数:47319

    各位新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广西师范大学2024级研究生。

    为方便你顺利入学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到学校报到。

    一、学校简介

    二、报到时间

    202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报到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非全日制学生、农村教育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按对应类别的入学须知报到。

    三、报到地点

    届时,我校将在相关站点设置接站服务点。具体报到地点详见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须知。

    四、报到凭证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学位证(无学位证者可不带)、党团关系及户口迁移证明(自愿办理)的全部原件办理报到手续,同时还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应至2024年10月15日)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录取学院(部、所)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入学须知(陆续更新)

    (一)202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pdf


    (二)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pdf

    2.农村教育硕士、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3.公共管理硕士(MPA)入学须知

    4.工商管理硕士(MBA)入学须知

    5.旅游管理硕士(MTA)入学须知

    6.体育硕士学位(非全日制)入学须知

    7.林业硕士学位(非全日制)入学须知

    8.法律硕士学位(非全日制)入学须知


    六、档案转移

    (一)录取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学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非在职学生必须调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非在职除外)和非全日制的学生不调人事档案。

    (二)各位同学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办理档案转接手续,请于9月1日前寄送到学校档案馆。

    (三)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所在学部(院、所)要求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四)档案寄送请选择机要或EMS快递,并务必保证档案处于密封状态。

    七、体检与入学资格复查

    我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组织新生体检。新生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身份、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正式学籍,其学号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取消学籍。

    八、学费及相关费用缴纳事项

    学校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各项教育收费政策收费,均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在校园网、各校区宣传栏进行公示,接受上级部门检查与学生家长监督。请学生入学前确认学费及相关费用的标准。

    (一)缴费项目

    1.学费(收费标准详见学校财务处公布的《2024级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研究生学费实行学年制收费,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4〕59号)等文件执行,入学时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学费。

    2.住宿费

    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住宿 , 住宿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关于我区公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 〔2015〕88 号)文件执行,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3.代收费

    新生入学体检费85元/生。

    (二)缴费流程

     广西师范大学2024级研究生网上缴费流程.pdf

    (三)集中缴费时间

    学校收费系统拟于2024年7月10日起对新生开放,学生可用学号登录系统自行缴费,学校实行“先缴费后注册”制度,费用缴清后方可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请学生注意缴费时间,于新学年开学一周内缴清费用,以免因欠费影响学籍注册。

    (四)绿色通道

    1.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报到注册时将贷款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学院(部),由学院(部)报送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贷款名单后统一报送至财务处备案。

    2.申请缓交

    凡因家庭困难且符合《广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情况,可在开学一周内提交学费缓交申请,由学院(部)审核、研工部审批后统一报送至财务处备案。

办理助学贷款、申请缓交的学生备案后,财务处将在收费系统中做贷款、缓交标识,不计入欠费,可正常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五)发票管理

    1.财务处将于每年12月统一开具学宿费电子票据,学生可在“广西师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上查看并下载。学生如急需票据,可直接联系财务处。

    2.育才校区财务处、 雁山校区财务处设有自助发票打印机,票据开具后,学生可持身份证自行打印。

    (六)学生银行卡的使用

    银行卡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奖助学金发放、退款、校园卡圈存等,学生需确保在学校财务系统内绑定本人可正常进账的银行卡。

    1.自行办理银行卡的学生,请登录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银行卡信息,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微信关注广西师大财务处公众号(微信号:GXSDCWCJF),点击【更多功能】——【身份绑定】,输入学号和密码,点击【绑定】。

    第二步:点击【查询/审批】——【学生银行卡修改】,进入银行卡信息维护界面,输入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请确保绑定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准确无误(开户行选取不到具体支行的,可选所在地市级分行,如: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免影响在校期间退费及发放工作。

    2.暂未办理银行卡的学生,入学后按照自愿原则办理中国银行卡。

    入学报到时请新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至同一张 A4纸上)至辅导员处,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至财务处,由银行统一为学生办理中国银行卡,在校办理的中国银行卡相关信息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导入财务系统,无需自行绑定。

    (七)财务处收费科咨询方式:

    1.电话:0773-3695661(工作日)。

    2.咨询 QQ 群:830114994。

    3.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

 

    九、住宿安排

    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房间由我校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全日制学生住宿由所属学院(部)具体安排。非全日制学生不安排住宿。


    十、奖助政策: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贷政策简介


    十一、图书馆关于2024级研究生接受入馆教育在线培训的通知.pdf


    十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研究生院各科室联系电话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73-5833630;

    2.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773-3695035;

    3.项目管理办公室:0773-3699813;

    4.学位管理办公室:0773-3699816;

    5.学科建设办公室:0773-3699817;

    6.教育与管理办公室:0773-5801236;

    7.就业与奖助办公室:0773-3639650。


    备注:

    1.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于19日已通过邮政EMS发出,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8日发放,请大家注意查收。

    2.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防止行李或证件等物品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