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须知

发布者:王志勇发布时间:2025-04-22浏览次数:9462

各拟录取考生:

      漓江烟雨育英才,独秀峰前万卷开。祝贺您即将加入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大家庭,为做好相关工作,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一)非定向就业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三)定向就业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

      (五)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定向就业”,不转入人事档案。

      (六)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最终以教育部录检通过结果和我校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政治审查表、人事档案、党员档案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在5月8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式一份)发送盖章扫描电子版至各二级招生单位邮箱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录取。各二级招生单位邮箱地址详见附件,纸质版于入学报到后交给相关二级招生单位存档(如复试期间已提交过考核表,则无需重复提交)。

      (二)非定向就业生,档案所在单位于8月31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归齐后寄到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只接收以机要件投寄或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通道投寄,严禁平邮或自带,(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应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参照此条办理。    

      档案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图书馆北侧9楼 922室),邮政编码:541006,联系电话:0773-3637335(学生档案二室)。档案接收情况可登录我校档案馆网页查询。    

      (三)定向就业生,不寄人事档案。若党员关系转至我校基层党委的,同时须将党员档案转至我校 基层党委(只接收以机要件投寄严禁平邮或自带)。

      三、定向协议

      (一)定向就业生(含所有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拟录取为非全日制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拟录取后要修改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请于4月26日前寄至我校研招办(请勿邮寄到复试学院或学校其他单位,如复试期间已提交过协议书,则无需重复提交)。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4月26日前邮寄以下材料:

      1.应届生需提交的材料:①学生证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④《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2.往届生需提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③与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并已加盖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以上定向协议及材料以EMS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321室),王老师(收),邮政编码:541004,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四、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

      (一)户口关系转移

      户口迁移: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生、桂林市辖区的户口不需迁入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本人决定。    

      需要把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在开学报到时把落户相关材料交给学院(部),逾期恕不办理。若将户口迁入学校,在校期间使用户口需到学校户籍科借用,在校期间户口不允许迁离学校,毕业时须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注意事项:①户口迁移地址:王城/育才校区:广西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②户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的学生,不需要打印纸质的《户口迁移证》。③非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薄到原住处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方为有效;注意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户籍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必须在原住地派出所更改。

      (二)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我校一般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党组织的名称为录取单位对应的二级党组织全称(示例: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学院(部)委员会)。如转出地党组织因未接入全国系统等原因无法线上转入,请持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的纸质介绍信到校办理(报到后交由各学院(部)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纸质介绍信抬头统一写“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参照线上转接标准填写。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仅限线上办理。在团组织关系转接中,有入团志愿书(团员档案中首要档案)可证明自己的团员身份,则无需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纸质版团员档案放入个人档案中一并进行转接。

      五、录取通知书

      (一)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检和我校政审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如在录检过程中发现拟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存在作弊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我校将于6月底前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学校统一以EMS形式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方式以考生网报时填报信息为准),邮寄前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管理系统(https://yzcx.gxnu.edu.cn)中查询自己的快递运单号。

      (三)若考生申请通讯信息变动的,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修改通知。

      六、入学

      (一)考生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gxnu.edu.cn)7月后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指南》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报考的学生,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向我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录取后信息(录取类别、定向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手机号)有变更的,4月26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查询系统(https://yzcx.gxnu.edu.cn)按要求注册修改,要求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信息修改的通知》。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及定向协议电子版可以在我校研招网下载区(http://www.yz.gxnu.edu.cn/12744/list.htm)下载。

      (四)我校只安排全日制研究生校内住宿,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4人/间公寓式宿舍。

      (五)新生报到后通过“广西师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注意:我校不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拟录取和收费等工作,请广大考生谨防诈骗。请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gxnu.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各培养单位联系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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