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广西师范大学2026 年继续招收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招生对象
(一)优先录取对象
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我校重点支持的院校中,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唐山师范学院、邢台学院从事教师教育相关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在职教师,若符合本简章全部报考条件,本次招生将予以优先审核、优先录取。
(二)普通报考对象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的 32 所师范院校中,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须满足本简章所列全部报考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一)招生计划
2026 年拟招收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 名。
(二)招生专业领域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451)下设两个招生领域:
1.教育领导与管理
2.学生发展与教育
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的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立志服务教育事业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承诺毕业后严格按照定向培养协议返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三)已取得教育学相关学科硕士学位,且当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须提供至少 2 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拟报考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六)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具有 5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七)招生领域具体要求:
1. 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2. 学生发展与教育:招收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
3. 暂不招收上述范围以外人员。
(八)科研及教学业绩要求(近 5 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发表教育相关学术论文 1 篇及以上;
2. 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教育相关专著 1 部及以上;
3. 主持省级及以上教育相关科研或教改项目;
4. 主持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相关科研或教学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考生须提供科研及教学业绩材料目录清单,与目录清单对应的复印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九)外语水平要求(非中学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 分;
2. 英语专业四级 / 八级成绩≥60 分;
3. 雅思(IELTS)≥5.5 分(有效期内);
4. 托福(TOEFL)≥80 分(有效期内);
5.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教育相关学术论文(须提供省、市或高校图书馆检索证明);
7.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访学 1 年及以上;
8. 其他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十)符合《广西师范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全部报考基本条件。
五、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交
(一)报名要求
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条件,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报名,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与专项选择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8日 0:00 至 5 月 8日 12:00(逾期不予补报),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协同创新中心专项”。
(三)报名平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四)报名费
240 元 / 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费网上支付,缴费后不予退还,未缴费者报考信息无效。
(五)材料上传与提交
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附加材料,缴费成功且材料上传完整视为报名成功;
纸质材料须于报到时提交至教育学部审核(注明“协同提质计划教育博士报名”),包含:
1.《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 - 考核制”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附电子照片);
2. 2 份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或招生简章附件下载);
3. 学术成果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代表性论文不超过 3 篇,外文成果需附检索证明);
4. 科研 / 教改项目主持证明、获奖证书等成就证明材料;
5. 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复印件;
6.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位需附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只持有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除外)、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7. 工作年限证明(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管理人员需额外提供任职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8. 个人自述(含学习工作经历、科研 / 教改项目参与情况、学术交流经历等);
9. 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5000 字,含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
10. 《广西师范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的其他材料。
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六)身份信息要求
考生身份证、户口本与报考信息(含学历身份信息)须一致;身份信息变更的考生须按变更后的信息填报,并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报名后至入学报到前,不得变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性别等关键身份信息。
六、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资格审核与综合考核两个阶段,由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核
依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6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结果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
(二)综合考核
1.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教育学部网站);
2. 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涵盖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能力等维度,具体要求经学校审批后提前公布;
3. 需携带原件核查:
(1)居民身份证;
(2)硕士学位证书(境外学位需附认证书);
(3)职称证书;
(4)外语水平证书及成绩单。
4.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录取依据,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诚信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办法
1.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录取;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考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3.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省级招生考试院初检、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培养方式
1. 学制:4 年(全日制);
2. 培养模式:采用课程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团队学习、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集中学习 + 分散研究”模式,前两年完成集中授课,后续在职撰写博士论文;
3. 培养环节:包含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写作、论文答辩等;
4. 导师制:入学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主导师,实行主导师负责制。
九、学费与奖助
1. 学费标准:6.4 万元 / 生(1.6 万元 / 生 / 学年);
2. 奖助政策:全日制教育博士可享受国家及学校相应奖助学金;
3. 其他费用: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事项
1. 考生须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者不予考试录取,责任自负;
2.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学习资格或学籍,追究相关责任;
3. 在职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单位纠纷导致无法复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若同时被多所院校录取,须第一时间告知我校,否则按重复录取处理;
5. 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时,按国家政策执行;招生政策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
6. 本简章由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教育学部
联系电话:0773-3870521、5601911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 15 号田家炳教育书院 607 室(注明 “协同提质计划教育博士报名”)
电子邮箱:jyxbphd@yeah.net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5838221、5833630
(三)优先录取对象定向培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韦琳琳0772-6621619;
唐山师范学院:王君0315-3863069;
邢台学院:张楠0319-3650930。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相关表格.zip
广西师范大学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