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359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安排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和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为:

 

报考专业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英语(>=)

专业课(>=)

总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50

55

170

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专项)

50

55

170

化学(一级学科)

40

60

165

中国古代文学

45

45

150

   复试报到时间为5月13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复试安排参见附件要求。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我办不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xls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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