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祝贺您顺利通过考核,即将加入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大家庭。为有序做好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工作,保障录取、报到、入学等各项事宜顺利推进,请拟录取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本须知要求。
一、录取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具体如下:
(一)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毕业后须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自主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考生:个人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就业单位履职工作。
(三)所有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正式录取前,与我校(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录取事宜与原工作或学习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问题,由考生自行妥善处理;因此导致无法正常录取的,相关责任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执行专门标准:“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考生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思政工作骨干专项”“思政课教师在职攻博专项”“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考生按定向就业录取;“教育部广西高研院专项”全日制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报考相关规定自主选择录取类别,非全日制考生统一按定向就业录取。
(五)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硕博连读考生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其他考生录取类别以报考填报信息为准,确需变更的,须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获批类别录取。
(六)考生最终录取类别,以教育部录检审核结果及我校正式发放的录取通知书登记信息为准。
二、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材料提交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提交《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详见附件),作为录取审查核心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提交要求如下:
(一)电子版材料:考生须于2026年6月17日前,将加盖有效公章的考核表扫描件发送至对应二级学院(部)官方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可查询各二级学院(部)官方网站。
(二)纸质版材料:考生入学报到后,提交一式一份纸质版考核表,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核查存档。
已完成提交的考生无须重复提交。
三、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提交
所有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提交《广西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定向就业单位(乙方)、考生(丙方)完整填写信息、签字盖章后,统一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已将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邮寄、提交至各二级学院(部)的无需再次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
邮寄要求:仅限EMS、顺丰快递邮寄,请勿邮寄至我校其他单位。
我校研招办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321室)
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四、人事档案转接
(一)非定向就业考生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审查通过后,须由原档案保管单位于2026年8月31日前,将完整密封的个人人事档案邮寄至我校档案馆。档案邮寄仅限机要通道或EMS特快专递(档案专用通道),严禁平邮、个人自带档案。快递封套的封口处必须加盖原档案保管单位有效骑缝章,确保档案密封完整。
我校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统一邮寄发放,考生可凭调档函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档案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图书馆9楼东北角922室)
邮政编码:541006
咨询电话:0773-3637335
档案接收进度可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官网首页“本馆公告”栏目查询。
(二)定向就业考生
定向就业考生无需转接人事档案至我校。考生党组织关系若需转入我校基层党委,原则上须经拟录取二级学院(部)基层党委(党组)同意,具体事宜可向对应二级学院(部)咨询。
五、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户口关系迁移
1. 迁移范围:定向就业考生、桂林市辖区考生户口无需迁入我校;非定向就业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至我校。
2. 办理方式:目前全国户籍迁移已基本实现网上通办,建议需迁移户口的考生办理网上迁移;无法线上办理的,可携带相关材料自行到学校对应校区辖区户政中心线下办理。
3. 各校区户籍对接老师及电话:育才校区(周老师,0773-5815547)、雁山校区(黄老师,0773-3698113)、王城校区(刘老师,0773-2851679)。
4. 辖区户政办理地点及电话:育才校区对应七星分局户政中心(桂林市东二环路信息产业园路口,0773-5813930);雁山校区对应雁山分局办证中心(桂林市园博园对面,0773-3552218);王城校区对应秀峰分局办证中心(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0号,0773-2830198)。
5. 其他说明:户口迁入我校的考生,在校期间如需使用户口,需向我校户籍科申请借用;在读期间户口原则上不予迁出。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 党组织关系:新生党组织关系转入原则上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办理,接收党组织填写录取专业所属二级党组织完整名称,格式参考:中共广西师范大学 ×× 学院(部)委员会。
若转出党组织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不具备线上转接条件,学生可携带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出具的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办理;新生报到后,由所在学院(部)汇总材料统一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完成转接。纸质介绍信抬头固定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名称与线上填报规范保持一致。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党组织关系一律实行线上转接,不再受理纸质介绍信。
2. 团组织关系转接统一在“智慧团建”系统操作,团员个人档案内需含有入团志愿书(团员核心档案材料)和其他能够证明团员身份的材料,无须另行开具纸质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纸质档案随个人学籍档案一并移交存档。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一)拟录取结果需经我校全面审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确定正式录取。录检及审查过程中,若查实考生存在信息造假、考试作弊或其他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形,直接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二)我校拟于7月15日前,统一通过EMS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方式以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为准。若考生通讯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七、新生入学要求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网(www.yz.gxnu.edu.cn)预计于2026年7月公布的2026级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报到的,须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2周未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未按期取得者,取消本次录取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素养、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八、其他须知
(一)考生提交的全部报考、录取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或注销学籍,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仅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校内住宿资源,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校内住宿。
(三)新生入学缴费事宜(学费、住宿费等),需通过“广西师大财务处”官方微信公众号自主办理。
(四)考生可关注“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学校研究生培养、校园管理等相关资讯。


温馨提示: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规范,不会以任何名义索要考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隐私信息,不委托任何校外单位、个人开展招生录取、代收费用等相关工作,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诈骗。所有官方最新通知,请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gxnu.edu.cn/)发布内容为准。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