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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查询须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3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各学院考核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网上公示,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已确定,现将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方式:考生可凭本人的准考证号和姓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上查询正式录取名单。

   二、录取性质确定及更改

  (一)原拟录取为“非定向生(公费)”的考生可根据考生自己的需要可申请更改为“定向”。

  (二)申请更改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6月17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附件下载)。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需将填写好的《广西师范大学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并随其他档案一起于6月30日前寄达我校档案馆(报名时已交该表,不需重新提交)。

   四、调档工作(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录取为非定向及自筹经费的考生必须调取档案。定向考生不调档案。

  (一)本地(含本校和桂林市区)考生: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者自筹经费本校或本地(桂林市区)考生请在6月18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人事调档函》。

  (二)桂林市外考的生核实自己档案所在单位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并电话联系将传真号码告知我办。我办可先将《调档函》传真件发给考生本人,考生本人可先持《调档函》传真件到考生本人所在人事主管部门调档,我办再将《调档函》原件特快寄出。

  (三)所有录取为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应在6月30日前寄达我校档案馆。我办将组织相关学院到档案馆对已寄达的考生档案进行政审,政审一经通过,即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定向生签订协议(6月20日前完成)。

  (一)所有被录取为定向考生必须签订的《广西师范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生协议书》,全部寄送研究生学院审核签章。协议书一式三份,工作单位留存联由我校直接寄给考生工作单位。考生本人留存联于入学报到时领取。

  (二)非定向考生不签协议,毕业后自主择业。

  (三)定向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须由本人、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五、其它

  (一)考生要按期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考生本人放弃录取资格;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相关协议书均可从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页下载。

  (三)桂林市外考生协议签完后先发传真到我办,然后特快邮寄。

  (四)档案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邮政编码:541004。

  (五)对通过政审的考生,我办将于7月中旬用特快专递寄发正式的通知书。

  (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固定电话:

录取学院

 

录取专业

 

定向单位名称

 

定向单位所在地

 

定向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本表请考生填写好后,于617前发传真到我办,传真号码:0773-5838221/5837252